解除合同以及
违约责任虽然属于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法律概念,但又密切关联在一起。
解除合同,顾名思义,即为提前结束合同的
有效期限,从而令原本存在的
合同关系彻底消亡。
解除方式既可以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事宜,例如由于一方
合同当事人的严重
违约行为;同时也能根据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来进行。
然而,违约责任则是当合同当事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
合同义务,或者在履行过程中未达到约定标准时,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相应责任。
这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解除合同更注重于终止合同的持续执行,而违约责任则更偏向于对违约行为所带来的
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与惩戒。
解除合同并不一定会直接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例如在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无法实现合同预定目标而选择解除合同时,可能就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违约行为却常常有可能触发合同的解除。
总而言之,解除合同是一种法律上的策略性措施,而违约责任则是针对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