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共同贪污罪的法律诉讼过程中,即使所有涉案人员中仅有一方坚决否认所涉嫌的共同犯罪行为,这并不必然会影响到最终对整个案件的事实认定。
实际上,共同犯罪的行为的确立并不是建立在各个共犯者的口供完全一致的基础之上的。
相反,司法机构将会依据全案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实物证据以及证人的证词等等。
只要其他的证据真实可靠且充足,能够构建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实该涉案人员实际参与了共同贪污的行为,那么即便他/她坚决否认,仍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在审查证据时,我们将严格遵守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客观性的基本原则。
例如,贪污所得款项的流向、相关的财务记录、同案犯以及证人的指控等等,都有可能成为决定性的证据。
然而,如果证据存在任何缺陷或者不足之处,那么就有可能对对其罪行的认定产生不利的影响。
总而言之,是否构成犯罪,最终还是要取决于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