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面临破产清算之境时,应对其员工所应享有的经济赔偿金,应当由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予以承担。
在具体计算过程中,可以按照劳动者在现供职企业的服务年限为依据,以每满一周年计为一个计发范畴,向每位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月度劳动薪酬作标准;如若劳动者已为六个月份及以上但仍不足一整年工龄的情况下,依照同满一年的标准为依据进行相应计算;而对于未达六个月工龄的劳动者,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劳动薪酬作为经济补偿。
在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然而,若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额度执行,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上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