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原则上当原告向法院提交诉状之后,该法院应在收到立案申请后五个工作日之内为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而作为被告方,其应当自接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在十五天之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然而,传票的实际送达日期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质、法院部门的工作效率以及具体的送达方式等等。
若选择以直接送达的方式进行,那么传票有望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送达至被告手中,通常在一周左右即可完成;反之,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则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大约在两周左右才能送达完毕。
然而,总的来说,从原告提起诉讼到被告收到传票的整个过程,大部分情况下都能在一到两个月内完成。
但是,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或涉及复杂情形的案件,其所需的时间可能会相应地延长。
为了避免错过传票送达的重要环节,建议当事人定期与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