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区公共区域广告收入的支配权归属问题,以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这些收入应当被确认为全体业主所共有的财产权益。
因社区公共区域是所有业主的共同分享空间,由此产生的收益在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之后,剩余部分应当纯粹地归属全体业主。
虽然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管理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获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作为报酬,但切勿擅自将全部广告收入占为已有。
倘若物业遽然处理这类公共区域广告收入,业主们有权要求他们公开收支明细并退还所获利益。
业主们可以采取与物业进行协商、向业委会提出申诉或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等多种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协商无果,亦可诉诸于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