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第二次提起
离婚诉讼时,被告未能出席庭审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依据案情作出适当裁决。举例来说,若原告能够提交足够充分的
证据,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例如涉及
重婚、
家庭暴力或伴侣长期离开住所长达两年以上等法定情况,即使被告未能出席庭审,法院仍有可能依照证据判处
离婚;然而,如果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尚不能充分证明感情破裂,同时由于被告未能出席庭审,使得案件关键事实无法得到查证,那么法院则可能会对此案件予以谨慎处理,或者再次
传唤被告,甚至可能需要原告补充必要的证据。综上所述,虽然被告未能出席庭审并非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但关键在于原告能否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