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机会实际上并不止于一次。按照一般的规定,企业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十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工伤鉴定申请,而对于受伤员工或者紧密关系人士来说,他们则享有长达一年的期限来提出相应请求。倘若对首次工伤鉴定的结果持有异议,那么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他们有权向上级
行政部门提出
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发起
行政诉讼。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在申请过程中出现了故意提供
虚假资料等不当行为,这将有可能对未来的鉴定产生不利影响。总的来说,在正常的程序中,通常只给予一次正式的鉴定机会,但是通过合法的
救济途径,在特定的条件下,我们仍然可以对鉴定结果提出
申诉并寻求改变。至于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实际的
证据来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