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
立案之后,如遇法院与被告方之间无法取得联络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采取如下几种措施来推进
诉讼程序:首先,法院有可能会采用
公告送达的方法,即将相关
诉讼事项在特定的报纸或者其他传媒渠道上予以公布,以此通知被告有关诉讼的详细内容。
公告期结束后,便可视为被告已经收到了
传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其次,倘若您能够为法院提供更为精确的被告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址等信息,请务必及时将这些信息反馈给法院,以便于法院更好地完成送达任务。此外,如果被告始终未能成功接收送达,并且案件的事实情况清晰明确,
证据充足,那么法院也有可能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做出
缺席判决。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缺席判决可能会对被告的权益保护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会非常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