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律师服务费用是否能够强制被告承担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否已经就此达成了明确的约定。
若在借款合同或者其他相关协议文件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因为追偿债务所产生的一系列合理费用,尤其是律师收费这一项,则在诉讼过程中,拥有判决胜诉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据此条款向违约方索要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
然而,如果在这些文件中并未对此进行任何约定,那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拒绝支持由被告承担律师服务费用的请求。
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当被告故意违约或者肆意行使诉讼权利以致构成重大不当行为时,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将部分合理的律师服务费用分配给被告承担。
综上所述,是否事先有所约定无疑是决定性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