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此类问题时,法院在做出离婚判决决策时,将会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复杂多样的因素。
例如,女方存在婚外情行为无疑是对婚姻关系的背叛,属于较为严重的过错行为,然而这并非判断是否做出离婚判决的必然要素。
相反地,男方家暴行为同样属于非常严重的过错行为,同时也极易触及到法律红线。
在财产分割问题上,通常会坚持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以及顾及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倘若有充足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女方存在婚外情以及男方家庭暴力现象,则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时,男方或女方作为过错方或许将被适度削减其应得份额。
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则主要应该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来进行裁判。
在此过程中,需要悉心考量的因素包括子女年纪、个人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环境等等各方面。
倘若某一方的过错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这恐怕将直接威胁到他取得抚养权的权利实现。
因此可以说,如何最终裁决此类复杂的家庭纠纷,必须依照事实证据的合理性与全面性,并结合每个事例鲜明独特的特性来加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