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从实际使用劳动者之日起,如果超过了一个自然月而没有在一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在未满一个月的情况下就解雇了劳动者,并且不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解雇行为是合法且符合规章制度的,那么劳动者将有权利要求获得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对于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应该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等方面的相关证据,例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