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若欠条中并未指明借款期间的利息,那么该条款仍然存在效力,然而应该被视作未约定利息。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自然人之间展开的借款合同对于如何支付利息这一条款,若并未做清晰而明确的规定,那么应被理解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然而,当借款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未能如约偿还借款时,出借方要求逾期利息的话,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进行计算。
此外,尽管欠条中并未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但是双方当事人依然有权利进行补充约定。
如果双方在利息问题上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并且通过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也无法确定利息,那么出借方要求利息的请求可能会面临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