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袭警罪”乃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所独创设立的全新罪状。
倘若有人实施暴力行为,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攻击处在正当履行职责状态下的人民警察,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罚责;若其采用了诸如持有枪支、管制刀具,或是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极端手段,严重威胁到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那么便将遭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之严惩。
值得一提的是,“妨害公务罪”通常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款。
然而在此尚需明确,“暴力袭警罪”实际上是对人民警察这一特定执法群体进行的特殊法律保护措施。
在确定具体的判刑标准时,我们会全面考虑暴力行为的手段、所产生的后果以及对社会所带来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对于初次犯罪者、偶然犯罪者,若他们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体现出积极的悔过态度,或许能够获得相应的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