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需要依据租赁合同中具体条款进行判断。
总体来说,租户因自身原因选择提前解除租约,其所剩租期内的租金是否返还无法简单地给出确定答案。
在例如,若租赁合同事先已明确规定租户应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若剩余租金不应退还,并且这条约束不存在任何法律效力上的争议,那么房东便有充分的权利拒绝退还这些租金。
然而,如果合同并无详细声明,或者是声明处表述含混不清,往往需要根据公平原则,同时考虑到违约行为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来做相应判断。
比如说,那位租客由于提前解约使房东不得不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寻找新的租户,因此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合理费用就应该由租户承担。
倘若租户的违约行为并未对房东造成重大、实质性的经济损失,那么房东应当选择退还其中部分剩余租金。
总的来说,针对此类复杂情况,需要深入分析具体细节才能得出公正合理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