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如果期房未能按期交付,那么负责开发该楼盘的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关键是根据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进行判断。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房屋交付的具体日期以及逾期交付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而开发商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购买方,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其已经构成了违约行为,这就意味着他们应该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等。
然而,有时候延期交付房屋也可能会出现一些无法避免的因素,例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但是,在此类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对这些免责事由的存在及其影响负有举证责任。
总的来说,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