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多出来的那一份额外的经济赔偿在法律领域被广泛尊崇地称之为“赔偿金”。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凡是用工企业由于自身行为不当导致劳动契约提前结束的情况,均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金额的赔偿金。
这部法律详细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金的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数额的二倍。
例如,若用工企业未能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给与员工充分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亦或是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薪资,甚至是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等,这些情况都可以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而经济补偿则是以劳动者在该企业工作的时间长度为准,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如果劳动者在企业工作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一年,那么将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劳动者在企业工作的时间还不到六个月,那么企业需要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