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观点并不准确无误。
对于房屋销售交易过程中的买卖双方以及可能牵涉其中的其他利益相关方而言,合同均具备了严谨的法律约束效力。
倘若任何一方未能恪守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那么便可视为已然发生了违约行为。
例如,如果卖房者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正式交付出所出售的住房或者该住房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质量瑕疵等问题,那么我们便可以合理地认定这便是卖房者所实施的违约行为。
此外,与此密切关联的中介机构若无法切实履行自身应该担负的服务职责,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违约。
当这类情况出现时,违约方必须依照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这可能包含有续租赁、整改修复工程、补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以至支付违约金等等。
总的来说,所有参与到合法有效的房屋销售交易之中的各方都应当严格遵循并执行各环节中所设定的各项约定,确保不能随意地去违背这些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