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公式中,“N”代表员工在当前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给员工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将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的情况,则仅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此处所提到的“月工资”,特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至于“+1”部分,则表示额外再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这笔额外的工资数额应当以该员工在上一个月的实际工资水平为准。
举例来说,如果您在现有的用人单位已经工作了三年零七个月,且平均每月工资为8000元,那么根据上述公式,您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为4乘以8000元,等于人民币32000元。
倘若用人单位决定采用“N+1”的方式辞退您,那么他们还需要额外赔付给您相当于8000元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