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涉及犯罪行为的事例中,犯罪人员逃逸20年后被捕的判刑问题,需要全面地考虑到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其所带来的危害后果等多个层面的因素。
首先,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对于那些法定最高刑期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在经过五年之后便不再进行追诉;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介于五年至十年之间的犯罪行为,则需要在十年之后才停止追诉;至于法定最高刑期超过十年的犯罪行为,则需要在十五年之后才停止追诉;最后,对于法定最高刑期达到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行为,则需要在二十年之后才停止追诉。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之后仍然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话,那么就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其次,关于被捕后的判刑问题,如果犯罪行为的情节极其恶劣,并且所造成的危害后果非常严重,即便犯罪人员已经逃逸了长达20年的时间,也依然有可能面临较为严厉的刑罚。
相反,如果犯罪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同时又存在着自首、立功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最终的判刑结果将会相对较轻。
总而言之,具体的判刑结果将取决于每一个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