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身为律师的您,有必要前往看守所与
在押人员进行会面时,通常需要事先准备如下资料:首先,您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以及具备的执业资格;其次,您需要持有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此来确认您与该在押人员之间的
代理关系;最后,如果您受托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
监护人、
近亲属,那么您还需要准备好他们签署的委托书,以便为他们提供辩护或代理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法律援助事例,您还需要提交法律援助公函作为辅助材料。
然而,请注意,由于各地区看守所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因此在出发前,务必要详细了解并遵守所在地看守所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