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的法律责任通常须由被代理人承担。
之所以如此,乃是源于代理的法律关系原理所决定,即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之内,采取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使得诉讼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理当归属被代理人承受。
然而,若代理人越过代理权限范畴施行诉讼行为,且未经被代理人予以认可的话,则该行为对被代理人而言并不具有约束力,而需由代理人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再者,倘若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存有故意或者严重过失,从而给被代理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被代理人有权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请求。
因此,总的来说,除非涉及到越权代理或者代理人存在明显过错导致损失的情况,否则,根据代理的法律关系原则,正常范围内的法律责任均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