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借据的法律效力所赋予的诉讼时效期限为自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之日起的三年内。
若借据中明确规定了还款日期,则应自该日期期满的次日开始计算并往复循环三年。
反之,若借据未对还款日期进行明确约定,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请求,然而,其最长的法律保护期限为二十年时间。
值得我们留意的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债权人采取发函催收、提起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则诉讼时效将因此而被暂时性中断,且自此之后,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
此外,如遇有诉讼时效中止的特殊情况,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诉讼时效中止等,在中止时效的原因得以消除后的第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便将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