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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生活费可以要回吗

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生活费可以要回吗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9-18 12:24:14 已帮助17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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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生活费可以要回吗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男女双方在非法同居阶段自愿提供的经济援助或生活费用,从法理层面来看,基本已无法追索回来。
因为,这被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而非债务或其他类型的义务履行。
然而,假设男方能够成功证明此类生活费用并非出自于他本人的自愿赠予,而是源于某项先前的约定(例如借贷),亦或是在此过程中遭遇了欺诈、强迫等违法行为,那么,他仍有机会通过法律手段将这些费用追讨回来。
除此之外,若男方因支付生活费用而使自己陷入生活困境,并且这种困顿达到了可以量化和评估的程度,那么,在法律支持的前提下,他或许可以尝试主张追回部分款项。
但同时,提供这些证据的责任完全落在男方身上,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他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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