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孕妇适宜被视为受到特别关照与呵护的特定群体,在此类情况下,用人单位禁止擅自施行人员裁减行为。
若有孕妇被排除出该用人单位的劳动队伍,即构成违反
劳动法的非法解雇行为。
一般的
赔偿责任计算方式通常为:按照
劳动者所享有的
经济补偿额度的二倍向其付出相应的
赔偿费用。
关于经济补偿的折算方法,若是劳动者在现行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已经达到了一年的期限,便可享有一个月的
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倘若稳定地在本单位工作达六个月之久但未满一年,则可以视作已满一年进行计算;反之,如果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那么将仅能获得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提到的“
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所取得的平均收入水平。
然而,对于身处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的孕妇来说,除上述经济补偿之外,她们还应当得到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应得的
工资及福利待遇方面的损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