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国家,在夫妻中的某一方离世之后,对于其遗留下来的财产的分配比例,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加以区别对待。
假如逝去的人在生前已经订立了合法且有效的遗嘱,那么他/她的遗产分配就应该严格遵循这份遗嘱。
而在不存在遗嘱的前提下,那就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法定的继承人继承了。
此时,在这对夫妻所拥有的共有财产当中,还未离世的那一方所占有的份额应首先分离出来,随后剩余的部分才能算作是已故之人的遗产并进行分配。
在这个过程中,已故人士的配偶、儿女以及父母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将对其遗产进行平均分配。
然而,对于那些在生活上遭遇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的时候,理应对他们给予适当的照顾。
同样地,对于那些在生前曾承担起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已故之人有着共同生活经历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也可以适度地给他们多分配一些。
然而,对于有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的继承人而言,倘若他们未能尽到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们可能无法获得任何份额或是只能得到少量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