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遍情形来看,刑事诈骗事例在立案之后,执行逮捕的时限往往需要依据事例的诸多实际情况以及所收集到的证据进度来进行综合判断。
在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受理之后,公安机关的自我侦查期限通常被限定在不超过两个月的时间段内,若案情过于复杂,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侦查期一个月的时间。
然而对于那些身犯流窜、多次或结伴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员,其侦查羁押期限有可能会被进一步延长至立案日期起算五个月的时间段之内。
在上述侦查程序完成且侦查结果确切无疑后,公安机关便会依法将该事例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的环节。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检察院对事例进行审查起诉的正常期限应为一个月,但对于那些重大、复杂的事例,其审查起诉期限则可适度延长十五天。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每一桩事例的状况均独具特色,具体的逮捕及起诉时限也会因为事例的复杂程度、证据的充足与否等多种因素而产生相应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