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与他人发生了汽车碰撞事故,并经判定为您需承担70%的责任,而对方则需承担30%的责任,那么赔偿事宜通常会遵循如下准则。
首先,在无须区分责任程度的情况下,双方的保险机构将分别针对对方的相应损失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损失超过了强制责任保险的额度,剩余的款项便会依据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划分处理。
举例来说,关于您所受到的损伤,对方除了应按强制责任保险规定的赔偿范围内承担责任外,还需另外对您承担30%的给付义务;反之,同样地,对于对方所承受的损失,您也需在强制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以外,为其承担70%的赔偿责任,而其余部分则需由对方自行负责承担。
在具体赔付项目上,涵盖了诸如车辆修理费用、人员伤亡的医疗费、因工作延误造成的薪资损失以及看护费用等等。
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能就需要诉诸于法律程序以寻求解决方案,在这期间,务必要准备充足的相关凭证资料,例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相关的汽车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收据等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