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它通常是从法律文书所设定的偿还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的。
例如,若是一份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或裁决,则如果当事人已经提出了强制执行的请求,那么其申请执行的有效期将有足足两年之久。
然而,如果相关的法律文书要求分期履行相关义务的话,那么每期应负的偿还时间应该是从每期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起的。
如果在法律文书上并没有规定偿还的具体日期的话,那就应该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以及中断情况,均应当采用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所适用的相同法律条款来处理。
此外,若申请人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仍向人民法院寻求强制执行,那么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倘若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持有异议,而人民法院经过审慎审查后,认同这个异议是正当的且具有成立的可能性,则可以做出不予执行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