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名义股东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得以确认,然而他们并不具备实质性的股权权益,亦无需承担作为股东的相关责任与义务。
从这个角度看,名义股东可能需要在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期限之内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否则有可能需要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资金投入义务而产生的公司负债,在未出资本息的额度范围内,承担起补充赔偿的责任。
至于权利方面,名义股东可能并不会直接参与到公司的具体决策以及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之中,同时也无法获得相应的股利分配待遇。
不过,名义股东在形式上还是享有了一些源于股东身份的权力,例如,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资料。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名义股东可能会面临着法律风险,例如,如果被认定为实际股东,那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仅仅是名义股东,则可以避免或减少一部分的法律责任负担。
总而言之,名义股东这种身份涉及到了诸多复杂的事项,因此,想要完全规避潜在的风险几乎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