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刑事诉讼的事例当中,律师接洽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会面次数一般而言并未有特定的法律条文对此做出明文规定,而是取决于事例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律师团队所需承担的职责和使命。
在调查取证环节,律师会面犯罪嫌疑人的次数通常较为宽松自由,以此来全面地掌握事例的详细信息,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而在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中,律师为策划和进行更深入的辩护工作,他们会依据事例的实际进程和需求来安排与双方的会谈活动。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律师的访谈行为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内的相应规章制度和流程步骤,每次的会议应当充分把握有限的时间,与当事人建立有效且深入的交流与协作关系,同时切实维护他们的各项法定权利。
总的来说,律师会面的频率应当遵循能够充分行使辩护职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两大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