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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机构在决定是否受理事例时主要依据以下六项标准:
1. 仲裁时效超出限制:即当事人提出仲裁请求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时限。
2. 争议事项不符合劳动争议范畴:例如劳资双方所属关系并非合法的劳动关系,而是临时性的劳务关系等。
3. 申请人非劳动争议的直接参与方:例如申请人并非劳动争议的主体或当事人。
4. 被申请人身份不明:无法确定应当作为被申请人接受仲裁的对象。
5. 申请事项超出仲裁权限范围:例如涉及社会保险费用征收等应由政府行政部门负责处理的事宜。
6. 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对于同一争议事项,法院已先行立案受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具体情况还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证据进行严谨细致的分析判断。
最新修订: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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