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凡新进入某企业展开正式岗位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满一个月后仍未能与该企业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者,均享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因此,若您已在该公司服务了三个月之久,却尚未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您完全有权利立即终止与该公司的雇佣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您不仅可以选择离开该公司,而且还有权要求该公司对您进行双倍工资的补偿。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您通过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并且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工作邮件、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将成为证明您的实际入职日期以及工作状况的重要依据。
此外,您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双倍工资的要求,如果遭到对方拒绝,您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以此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