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签发支付令并非传统理解上的诉讼手段。
实际上,支付令是一个特有的督促流程。
相较于诉讼,这包含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等多个类型在内,每个案件的处理程序都全程涵盖着包括起诉、受理、审理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比较复杂繁琐的环节。
然而,支付令作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催促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主要是应债权人之申请,向债务人为其规定期限,要求其如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是有价证券这类法律责任文书。
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如果债务人没有提出任何形式的书面异议,并且也未能实际履行支付令的话,那么,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留意的是,一旦债务方面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那么该项支付令将立即失效,债权人必须通过正式诉讼途径来解决争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