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相关法律的框架下,涉及到借款纠纷的案件通常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制度,其一般的有效期为3年。
假如借贷双方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自该还款期限届满之时起,诉讼时效即开始计算,同样也是3年。
然而,若超过这一期限向法院提起诉讼,且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作为抗辩理由,那么债权人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诉讼时效也有可能出现中断与中止的复杂情况。
举例来说,当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者债务人表示愿意履行债务等行为发生时,便会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现象,从此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将被重新计算。
另外,如遇不可抗力等法定特殊事由,诉讼时效亦可中止,直至中止时效的原因得以消除后的第6个月为止,诉讼时效期间才得以重新启动。
总而言之,具体事例需要根据充足的证据材料以及严谨的法律条文进行综合研判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