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明晰关于此次交通事故责任归属的认定。
通常而言,17 岁儿童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后所需赔付的款项体系,主要涵盖了诸如丧葬费用、生命损失赔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费等三大方面。
在生命损失赔偿费这一块,其计算依据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相应标准,按照年龄为 20 年的期限来进行总体计算,但是如若受害者截至陨落之日并未满 60 周岁的话,那么将遵循年龄每小一岁减去一年的递减规律。
而针对丧葬费用的涉及其计算方法,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标准,采用六个月的总金额作为计算基准。
至于精神损害抚慰费的具体数额,则需要根据侵权方的过失程度、侵权行为的手法、实施情境以及行为方式等多个维度进行具体考量,还须加上侵权行为导致的种种后果、侵权人在此次事件中的所得利益状况,以及侵权人在承担法律责任时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等诸多因素,从而得出一个合理的数值。
最后,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与相关证据,由法院或双方共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