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已经完成了
婚前财产的分配和处理,除非存在特殊的情势变迁,否则不应再行进行
财产分割。
然而,如果出现下列几种特定的情况,还是有可能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从而获得重新分割的机会:
首先,如果发现其中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试图通过
伪造债务的方式侵占对方应得的份额,那么这就构成了重新分割的法定理由。
其次,倘若在
离婚当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中存在
欺诈、威胁等
违法行为,同样可以成为要求重新
分割财产的正当依据。
需要引起大家关注的是,对于提请重新分割财产的申请,必须要提供充足且确凿的
证据来证实确实存在上述特殊情由。
此外,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律请求权也存在着一定期效的约束,即从
当事人发现相关事实之日算起,必须在三年之内提出申请,否则法院很可能会拒绝受理并支持重新分割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