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方当事人未签署,并不必然影响到另一方当事人提取自己的车辆。
通常来说,负责处理该事件的交警已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完成了相关检验工作,他们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车主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车辆。
当车辆的检验鉴定工作全部完成后,交警部门应当自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之内,通知车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
倘若交警部门无正当理由而延迟放行车辆,车主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车主在提取车辆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押金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这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总的来说,作为车主,必须主动与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办理提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