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况下,续签合同中若未明确规定薪资事宜,这并不足以构成降薪的充分理由。
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法规,关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问题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之一。
也就是说,假如在续签过程中没有对薪资进行明确约定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将参照原有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薪资待遇作为其延续性的体现。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在续订合同的讨论当中,双方已经就降薪事宜达成了新的共识;或者他们拥有经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已经向全体员工公开的合法及合理的薪酬体系调整依据,这样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施降薪政策。
在这种关键时刻,劳动者应该仔细保存好与之相关的各种证据,比如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的详细记录等等。
倘若用人单位在未经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采取降薪决策,劳动者有权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