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当雇佣单位决定解雇员工作为之时,其薪资报酬必须在正式解除或者结束劳工合作关系之后进行一次性的全额支付。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企业内部财务流程及规定的差异,可能会出现薪资结算时间略有延迟的情况,但是通常来说,这种延迟不应该超过在正式解除或者结束劳工合作关系之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若雇佣单位蓄意拖欠或克扣员工应得的薪资,那么该员工将享有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果解雇行为涉及到非法解除劳工合同的问题,那么被解雇的员工还有权要求获得赔偿金以及其他相应的权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