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判决书强制执行的相关收费问题,通常情况下,这笔费用将由被授予执行权的当事人或单位承担。
然而在申请执行之前,原告方需要先行垫付所有所需费用。
待执行过程顺利完成后,这些预先支付的费用将会从实际执行到位的资金总额中进行相应扣减,剩余的部分则由被执行人最终承担并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执行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价格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整,那么每一项案件都需要缴纳50元的执行费用; 如果执行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价格介于1万元与50万元之间,则费用按照1.5%的比例计算; 如果执行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价格位于50万元到500万元之间,费用则按照1%的比例计算; 如果执行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价格处于5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费用则按照0.5%的比例计算; 而当执行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价格超过1000万元时,费用则按照0.1%的比例计算。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费用,例如评估费用、鉴定费用等等,同样需要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