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有贩卖毒品罪而被依法拘留者,其羁押期一般不会超过 37 个自然日。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的法定时限通常设定为 3 个工作日,但若遇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形时,拘留期可依法予以延长 1 至 4 个工作日。
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伙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重大嫌疑人来说,警方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的期限则可以相应地延伸至 30 个工作日。
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必须在 7 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拘留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后刑事案件还将面临着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律程序。
最终处理结论的决定因素众多,包括案件的证据状况、犯罪情节及其他相关事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