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条款,当有关合同纠纷或其他争议案件涉及到仲裁程序时,任何相关方对于仲裁机构给出的终极裁决若持有异议,从收到针对该裁决书的那一刻开始算起,必须在十五日之内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
若逾期未提出,该裁决书将自动进入执行阶段并逐步产生法律效应。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规定的期限是法定的不可变动的,既不会因为外界环境变化而有所改变,也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出现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情况。
因此,所有相关方都应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积极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否则可能会面临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进行有效救济的风险。
此外,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材料收集工作,以便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