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车祸赔偿纠纷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来承担。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胜诉方出于自愿主动承担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则可不受这一规定限制。
对于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事例,人民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由当事人各自分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当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人民法院将根据他们与诉讼标的之间的利益关系,来决定当事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若经过人民法院调解达成了协议,那么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就需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决定。
在提起诉讼之时,原告往往需要预先支付诉讼费用,待案件审理完毕之后,才能明确最终的承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