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尾事故中,是否应当承担误工费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案情。
若是因为追尾行为导致他人受到伤害,使得他们无法正常开展本职工作,进而带来了可观的误工损失,并且责任方明确为追尾者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追尾方有义务支付相关的误工费用。
至于误工费的具体数额,则需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其收入水平来进行计算。
关于误工时长,应以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正规证明为准。
若受害者原本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便应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额度计算;若受害者并无稳固的收入来源,那么则要依据他们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进行计算;至于那些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内平均收入水平的受害者,便可以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是近似行业在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标准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追尾事件并未对他人造成任何身体上的伤害,亦或者虽然有人受伤,但其伤势并不足以影响到正常的工作进程,那么一般来说,就无需对误工费的赔偿进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