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事人如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所涉及到的明确时限,需要根据特定的仲裁类别另行设定。
例如,劳动劳务纠纷方面的仲裁,在此情况下,作为劳动者的一方有权利在获悉仲裁裁决书正式生效的那一日起算,十四天之后内向所属管辖区域内的地方法院发起诉讼程序;针对未及时启动该民事诉讼步骤的情况,仲裁裁决书将会自动产生其所应有的法律效力。
然而,对于用人单位这一方来说,他们必须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三十天之内,依法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至于其他类型的仲裁,比如经济贸易仲裁等,则实行一次性裁决终局制。
除非仲裁裁决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被撤销的特殊情况,否则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确实存在这样的撤销情形,那么当事人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