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侵权判定原则,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必要及充分性的原则——即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需完全涵盖并复制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明确标注的各项技术特征;
其次,等效或者相当性原则——在特定情况下,即便被控侵权技术与专利技术并不完全吻合,只要其通过基本相同的方式、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同时,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无需进行任何创新性劳动便能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这一点,那么同样可以被视为侵权行为;再次,禁止反悔原则——即专利权人在专利审批或无效宣告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范围做出过限制或者放弃的声明,在侵权诉讼过程中不得对此进行反悔;
最后,多余指定原则——在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时,无需过多关注部分可能无关紧要的技术特征。
然而,目前,这一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已经受到了严格的限制。
总的来说,专利侵权判定是一个极为复杂且具有高度专业性的法律议题,需要综合参考多种因素以及不同原则进行深入分析和精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