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关于仲裁裁决是否能向上诉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问题,其答案取决于具体的仲裁类型。
若涉及到劳动仲裁事宜,在劳动者对裁决结果持有异议时,其有权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直接将纠纷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然而,当用人单位对不是最终裁决的裁决持有异议时,他们也有权利在十五天内向上诉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但对于最终裁决的裁决,其必须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的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撤销裁决的申请。
至于商业仲裁方面,除非出现仲裁协议失效等法定解约情况,否则当事人无权将仲裁裁决结果上诉至人民法院,这是由于商业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