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是一种针对特殊人群,即对未成人具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定职责的人员,与年龄介于十四岁至十六岁之间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
对于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情况下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情节严重恶劣,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在评估情节是否严重恶劣时,需要全面考虑到特殊职责人员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性侵犯的方式方法、实施次数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特殊职责人员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或由于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处境,强迫未成年受害者屈服,或者存在多次实施性侵犯的情形,往往会被视为情节严重恶劣,从而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