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在缺乏书面欠条的情形之下,人们依然有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诉讼获得成功方的确定性。
合理的原告需具备其他类型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借贷关系的确实存在,如转账记录、聊天对话及电话录音等。
这些资料能明确表达被告具有借款意愿与原告真实地进行了资金给予的事实。
也就是说,仅仅凭借转账记录并不足以充分证实为借款关系。
被告可能会提出异议,声称那只是其他经济业务。
然而,当多个证据彼此印证,并构建成一个完整而系统的证据链时,其往往能够极大地提升原告胜诉的概率。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原告在提起诉讼之前,务必充分搜集和整理所有相关证据,以确保诉讼的成功率。
与此同时,请务必关注诉讼时效的限制,通常为三年。
自权益受损以及责任人责任确认之时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