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债务纠纷诉讼方面,我们通常应遵循“原告就被告”之基本准则,即向被告居住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遗憾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当借款双方对于合同履行地点并无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且事后未能达成任何补充协议,那么依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然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点时,我们便需要将接受款项一方所在地视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合同中已经对管辖法院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我们应当依据该约定向相应的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涉及到多名被告,那么每一位被告居住所在地的法院均享有管辖权。
另外,如果案件涉及到专属管辖的问题,比如不动产纠纷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审理等,那么我们就必须严格遵守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
总的来说,我们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必须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考虑和分析。